江陵县“一个停车场”充电桩招运营招租
一、项目背景
江陵,位于长江中游荆江北岸,与荆州市中心城区接壤。1994 年设区,1998 年置县,现有国土面积 1048 平方公里,人 口 40 万,辖 9 个乡镇、2 个农场管理区和 1 个省级开发区。近年来, 全县上下抢抓国家“北煤南运 ”战略通道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 道十字交会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水、能、化、运 ”综合叠 加优势,锚定“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示范区 ”发展目标和“ 两 基地一枢纽 ”功能定位(国家煤炭储备储配集散基地、长江中游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长江中游多式联运枢纽),高效统筹发 展和安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2 年, 江陵成为“全省县域经济进位最快县 ”(跃升 10 位);2023 年, 江陵成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最快县 ”(同比增长 53.8%); 今年前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121.32 亿元、可比增长 12.7%, 元至 11 月,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40.3%、42.8%、47.5%******居全市第一方阵。
******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县域充电设施建设,结合江陵县城市发展规划及城市综合发展各项要求,依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指导方针,逐步推进完成江陵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设概况:
1.在江陵县城区范围(包括江陵县开发区)共计约638个充电停车位经营权招租。
2.在江陵县各乡镇、管理区、村委会等63处充电站点,共计约268台充电桩经营权招租。
三、招租方案:
1.由意向承租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
2.租期暂定八年。
3.城区范围按充电桩经营权+车位租金的方式收取,即 元/车位/年;各乡镇、管理区、村委会按充电桩台数经营权的方式收取,即元/台数/年。
4.租金缴纳为年付,先付后用。
四、建设投资要求
1.需建设安装105座1250KVA箱式变电站。
2.设备选型:直流快充(60KW以上,占比不低于50%)、交流慢充(7KW-22KW)。
3.需接入省级充电平台,数据对甲方开发。
4.******消防设施、监控系统,投保公众责任险。
5.一年内完成城区充电桩建设。
6.五年内完成乡镇全覆盖。
联系人:刘国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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