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潍坊市
债权总额:1,860.63万元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1,860.6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600.00万元,利息总额248.17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5年8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总额 | 垫付费用 | 债权总额 |
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李玉克 | 1,600.00 | 248.17 | 12.46 | 1,860.63 |
合计 |
| 1,600.00 | 248.17 | 12.46 | 1,860.63 |
******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1,600.00万元、利息248.17万元、******有限公司、李玉克。
******法院已就本案出具(2023)鲁0784民初7176号民事判决书,因主从债务人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执行,执行案号(2024)执前调3451号,无时效瑕疵。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街道珠江路与黄山西街交叉口西侧,法定代表人李玉克,注册资本500万元,由李玉克全额出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仪表、智能卡芯片及电子标签芯片;集成电路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二)担保基本情况
1、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李玉克名下位于安丘市向阳路以北永安路以西天下客商贸城1#楼C-1807房地产,面积共计28.53平米。房产证号:鲁(2016)安丘市不动产权第******号,抵押权证编号为:鲁(2020)安丘市不动产权第******号。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15万元。
2、法人保证人情况
******街道曹家楼村南,法定代表人陈仁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赵庆芳出资600万元占股60%;陈仁华出资400万元占股4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3、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李玉克,男,1982年1月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安丘市。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已就本案出具(2023)鲁0784民初7176号民事判决书,因主从债务人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执行,执行案号(2024)执前调3451号。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以及主从债务人情况,请见我公司网站(******)刊登的处置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7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
邮政编码:250000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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