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HBQC-202509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09SZ-******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655.74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包含削方减载、场地平整、护脚墙、截(排)水沟、生态绿化、土地复垦、监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涵盖范围。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5 合同估算价:655.74万元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单项或EPC),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批次2025年蕲春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共涵盖6个项目区(1.青石镇蕉藤树;2.漕河镇十里铺;3.赤东镇范铺;4.赤东镇上朱云、漕河镇泉水坳、蕲州镇枫树岭;5.彭思镇清塘、狮子镇赵畈;6.向桥乡孙山)。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区参与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本批次多个项目中均排序第一,将按照本批次项目上述排列顺序,优先选择靠前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项目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 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 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四路128号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 | 邮编: | 435300 | 邮编: | 435300 | | 联系人: | 胡晓进 | 联系人: | 黄林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5年09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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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HBQC-202509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09SZ-******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655.74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包含削方减载、场地平整、护脚墙、截(排)水沟、生态绿化、土地复垦、监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涵盖范围。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5 合同估算价:655.74万元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单项或EPC),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批次2025年蕲春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共涵盖6个项目区(1.青石镇蕉藤树;2.漕河镇十里铺;3.赤东镇范铺;4.赤东镇上朱云、漕河镇泉水坳、蕲州镇枫树岭;5.彭思镇清塘、狮子镇赵畈;6.向桥乡孙山)。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区参与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本批次多个项目中均排序第一,将按照本批次项目上述排列顺序,优先选择靠前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项目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 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 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四路128号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 | 邮编: | 435300 | 邮编: | 435300 | | 联系人: | 胡晓进 | 联系人: | 黄林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5年09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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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 招标编号:HBQC-202509SZ-******1 |
| 一、招标概况 |
| 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于2025年09月29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 二、评标结果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32 | ******.92 | | 质量(如有) | 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丁祥荣 | 娄勇 | 李涛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7342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 三、评标情况 |
| | |
| 四、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 |
| 五、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六、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 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四路128号 |
| 联系人:胡晓进 |
| 电话(传真):******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
| 联系人:黄林 |
| 电话(传真):****** |
| 3.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128号 |
| 联系人: |
| 电话(传真):****** |
| 备注说明: |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 |
|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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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 招标编号:HBQC-202509SZ-******1 |
| 一、招标概况 |
| 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于2025年09月29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 二、评标结果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32 | ******.92 | | 质量(如有) | 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丁祥荣 | 娄勇 | 李涛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7342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 三、评标情况 |
| | |
| 四、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 |
| 五、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六、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 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四路128号 |
| 联系人:胡晓进 |
| 电话(传真):******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
| 联系人:黄林 |
| 电话(传真):****** |
| 3.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128号 |
| 联系人: |
| 电话(传真):****** |
| 备注说明: |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 |
|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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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HBQC-202509SZ-******1)施工类招标 |
| 中标结果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09SZ-******1 |
| 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名称)蕲春县彭思镇清塘村、狮子镇赵畈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标段名称)于2025年10月24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媒介名称)上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 |
| 中标人 | 中标价(元) | 其他 | | ******有限公司 | ******.000000 | | | |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招标人:蕲春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128号 |
| 邮编:435300 |
| 联系人:胡晓进 |
| 电话:******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
| 邮编:435300 |
| 联系人:黄林 |
| 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电话:******
|
| 备注:如不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可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