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2025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建设项目(HBQC-202510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510SZ-******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2025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建设项目已******委员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 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沥青路面、管网、浆砌石驳岸、花池、景墙砌筑、块料镶贴、铺装、绿化苗木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1
 合同估算价:408.25万元
 
 | 
  | 2.3其他:2.3.1 质量要求:(1)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2.3.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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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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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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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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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00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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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十里河旁 |   | 邮编: | 435300 | 邮编: | 435300 |   | 联系人: | 姜国雄 | 联系人: | 黄满满 |   | 电话: | ****** | 电话: | 0713-******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5年10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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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编号:HBQC-202510SZ-******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2025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建设项目已******委员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 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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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沥青路面、管网、浆砌石驳岸、花池、景墙砌筑、块料镶贴、铺装、绿化苗木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1
 合同估算价:40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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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其他:2.3.1 质量要求:(1)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2.3.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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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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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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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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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00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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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独山村 | 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十里河旁 |   | 邮编: | 435300 | 邮编: | 435300 |   | 联系人: | 姜国雄 | 联系人: | 黄满满 |   | 电话: | ****** | 电话: | 0713-******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5年10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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