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1323-04-01-935506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东县沿江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东县沿江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州市惠东县沿江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2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9月2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3-勘察、A040202-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A040206-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给水排水。
(四)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8家,分别是:
1、******有限公司联合体;
2、******有限公司联合体;
3、******有限公司;
4、中土******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联合体;
8、******有限公司联合体 。
(六******************委员会评审,共有8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委员会根据招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限公司联合体;******有限公司联合体;******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9月2日15时00分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下浮率为3.00%。
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下浮率:3.00%
质量承诺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
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15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5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服务工作通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设计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程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513)
业绩
1.2023-2025年大朗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2.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朱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CS******547)
1.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4.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1.越城区亚运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老城区)设计;
2.马海1号片区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3.黄巢墩大道(产城大道至和安大道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4.金昌路(北秀街-320国道)道路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5.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生态汽车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永兴路(东方大道至力扶公路)道路桥梁工程设计;
6.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黄巢墩大道东延段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7.2023-2025年大朗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管理局
联系地址
******街道河北一路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建设局
惠州市惠东县县城河南路14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9月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9月9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发布时间:2025年9月4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9-02公示开始时间:2025-09-04公示结束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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