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办公楼、活动中心、员工宿舍等相关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办公楼、活动中心、员工宿舍等相关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506FJ-134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办公楼、活动中心、员工宿舍等相关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评分因素与“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编制要点不一致,请问编制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的章节内容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为准。
2、本项目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需要记取税金?
答: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附件。
3、我方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签字盖章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请问落款处是否只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答:是。
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文件格式“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六、分包意向协议书;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可以仅保留格式,在标题下注明不适用本项目即可?
答:上述投标文件格式为标准模板,本项目不适用,无须填报和上传。
5、招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其他材料的内容将会在评标结果公示时作为公示附件公示在外网,请谨慎上传”,请问此处是否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决定所附内容,不做强制要求?
答: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决定。
二、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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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5年7月9日